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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Purpose |
支持扶輪社員個人於規劃或執行服務計劃時所需之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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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資格申請
Who can apply |
扶輪社員個人或扶輪社員所組成的小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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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來源
Funding source |
世界基金World
Fund
卡爾•米勒收入基金Carl
P. Miller Endow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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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週期
Business Cycle |
隨時接受並審核申請案件。
必須在預訂啟程日期之前3個月提出申請,且必須在2個月前獲得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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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範圍
International Scope |
義工必須接受地主國扶輪社之邀請在本國以外國家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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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輪社員活動Rotarian
Activities
請參考各項建議活動的獎助金資格標準grant
criteria |
地主扶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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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邀請函,以確認該社區需要該項技術或計劃。
國際贊助扶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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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現任扶輪社社長提供支持信函,以支持申請獎助金之扶輪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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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當地扶輪社員建立溝通關係;登記個人為扶輪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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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活動行程及預定效果給扶輪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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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扶輪社員活動簡述一小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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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獎助金額
Maximum Award |
根據停留時間長短,最高金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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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天 |
1,2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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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天 |
2,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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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天 |
3,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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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天 |
3,5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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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天 |
3,9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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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6天 |
4,3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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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4天 |
4,7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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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0天 |
5,000美元 |
每一團體最高6,000美元(最多五人)。
無最低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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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件數上限
Limit on # of Grants |
每一計劃之每一活動最高獎助6,000美元。
個人獎助金僅支持義工個人,每一扶輪年度不得超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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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報告
Reporting requirements |
地主扶輪社必須填報服務結束評估報告表一份。
申請者必須提供一份結案報告。
未能提供精確且及時之報告者,將導致該扶輪社未來無法獲得獎助金,直至合格報告被接受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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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規定摘要
Brief overview of require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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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必須在預定啟程日期前3個月前提出,且必須在2個月前獲得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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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計劃之每一活動最高獎助金為6,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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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必須登記為扶輪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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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扶輪社必須提供邀請函,以確認該項技術/計劃為該社區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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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扶輪必須由現任社長提供支持函,表示對獎助金申請人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