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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輪世界和平獎學金Rotary World Peace Scholars

甄選標準與

合格規定


扶輪國際研究中心

與大使獎學金不同

甄選標準合格規定

申請時間表與期限

和平獎學金經費

訓練與接待

提供心靈和平

  1. 『扶輪世界和平獎學金』候選人必須具備各有關『大學夥伴』進修碩士學位所要求的必備訓練,學術背景,與相關領域的工作經驗,〈希參考扶輪中心大學夥伴Rotary Centers University Partners小冊子082-EN〉。

  2. 候選人必須精通一種以上語文,即使他們預定在使用他們本土語文的國家中學習。候選人必須精通擬前往進修的『扶輪中心大學夥伴』所使用語文。語文的要求詳列於英文版『Rotary World Peace Scholarships扶輪世界和平獎學金之申請書』。

  3. 候選人必須具有極佳的領導技巧。

  4. 候選人必須透過他們的個人與社會服務活動,或學術與職業成就表現其致力於和平與國際瞭解。

  5. 候選人必須具有本國的公民資格且該國已設有扶輪社。

  6. 被選上獲得獎學金的候選人應在他們本國以外的國家中的一個『扶輪中心』進修。

  7. 是否准予入學最後由各有關大學決定。

  8. 候選人必須承諾在獎學金學業進修期間結束時,應修完『扶輪中心』二年碩士學位所有課程,並取得學位文憑或證件。

  9. 有下列情形的人不得被選為候選人:(扶輪社員;名譽社員﹔扶輪社、扶輪地區,或其他扶輪機構,或國際扶輪所屬的員工﹔或前述各類尚活在世上人士之配偶、直系後裔(有血緣的兒孫或依法收養者)、直系後裔之配偶,或祖先(父母或祖父母)﹔或一位前扶輪社員退社未滿36個月者,或其上述親戚。

  10. 『扶輪青年服務團』團員與前『扶輪大使獎學金』學生如能符合上列各種標準者可以申請。

  11. 殘障人士符合扶輪基金會獎助者不容被忽視,在贊助地區及接待地區支持下,過去曾被選為扶輪獎助金受獎人的殘障人士皆有成功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