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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US$25,000以上獎助金之年度獨立財務覆審準則 Guidelines for Annual Independent Financial Reviews for Grants over US$25,000對於所有自扶輪基金會人道計劃獎助金之受益者鼓勵他們做好年度的獨立財務覆審。對於美金US$25,001元或以上之獎助金,此項年度的獨立財務覆審則是必需執行的。 此項年度的獨立財務覆審必須經由一位與該項待覆審之計劃不得有任何關聯之合理授權,領照及認證之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之。 此項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則由該計劃執行地區之地區總監來任命之。而扶輪基金會則保留了在需要時任命這獨立財務覆審人的權利。
在受頒贈者無法負擔此種覆審的費用之情形時,為此目的可於該計劃執行中每年可向扶輪基金會申請達到美金500元。 一個獨立財務覆審工作範圍必須包含下列項目:
此項財務覆審報告必須在第一筆費用收訖起15個月內呈報予扶輪基金會,並自該日起每12個月繳交一次,直至所有贊助者獲悉此計劃正式結束時為止 此外,獎助金贊助者於活動結束後三年期間內必須保留所有計劃記錄,包括保留所有財務記錄。那些財務記錄必須包括所有之收據、銷號支票及發票之影本等。 另外,雖然以上準則是針對獎助金額達美金US$25,000元以上之計劃,但扶輪基金會仍保有對任何一項獎助金隨時稽核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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