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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US$25,000以上獎助金之年度獨立財務覆審準則

Guidelines for Annual Independent Financial Reviews for Grants over US$25,000


對於所有自扶輪基金會人道計劃獎助金之受益者鼓勵他們做好年度的獨立財務覆審。對於美金US$25,001元或以上之獎助金,此項年度的獨立財務覆審則是必需執行的。

此項年度的獨立財務覆審必須經由一位與該項待覆審之計劃不得有任何關聯之合理授權,領照及認證之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之。

此項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則由該計劃執行地區之地區總監來任命之。而扶輪基金會則保留了在需要時任命這獨立財務覆審人的權利。

在受頒贈者無法負擔此種覆審的費用之情形時,為此目的可於該計劃執行中每年可向扶輪基金會申請達到美金500元。

一個獨立財務覆審工作範圍必須包含下列項目:

  • 檢查並確認所有計劃基金之開、關帳額度及餘額;

  • 判定所有花費是否符合計劃之指定用途,如否,為什麼否;

  • 檢查並判定帳目收支之記錄是否符合一般商業之常規,其中應包括一套記錄收據和支付之日期、金額及使用目的之資料;

  • 判定是否有一份所有資產清單記錄;

  • 檢視並判定是否有一種所有基金收支管理之制度,亦即是否每一帳目皆有至少二人會簽,每筆美金25元以上之花費是否有發票(收據);是否有標準標購程序(適當的比價制度應予採用)以及是否所有換匯之執行符合當地匯兌之法律規定等等;

  • 判定該帳目是否有定期調整核對。

此項財務覆審報告必須在第一筆費用收訖起15個月內呈報予扶輪基金會,並自該日起每12個月繳交一次,直至所有贊助者獲悉此計劃正式結束時為止

此外,獎助金贊助者於活動結束後三年期間內必須保留所有計劃記錄,包括保留所有財務記錄。那些財務記錄必須包括所有之收據、銷號支票及發票之影本等。

另外,雖然以上準則是針對獎助金額達美金US$25,000元以上之計劃,但扶輪基金會仍保有對任何一項獎助金隨時稽核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