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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獎助金之籌募

Funding for Matching Grants


在一個配合獎助金中,扶輪基金會對於扶輪社及地區經費提供了一比一比例的對等經費。也就是說提案之二個(或二個以上)扶輪社/地區提供一半的經費,而扶輪基金會則提供另一半的經費。而在扶輪社/地區這方面,至少有一半的金額必須是來自計劃國家以外的國家(亦即來自國際贊助扶輪社/地區)。請記住其他幾個重點:

  • 雖然計劃國家的當地扶輪社/地區不需要對計劃去捐獻經費,但是非常鼓勵他們如此去做,甚至小額捐款都受到鼓勵。無論如何,當地的合作贊助扶輪社/地區必須主動參與該計劃的執行。從計劃顯示出甚至由扶輪社來的一種小額財務的承諾被認為比較有用。

  • 假如計劃國家中的當地扶輪社/地區對該計劃提供了財務捐獻,則與扶輪基金會對等的經費中至少一半的金額必須是來自其國際贊助者。扶輪基金會將不對那些超過其國際共同贊助扶輪社/地區所提供額度的當地共同贊助扶輪社/地區之貢獻金額做任何對等捐款。

  • 假設某單一獎助金計劃涵括了三個以上的扶輪社,則扶輪基金會將自其中擇一成為主要國際贊助者去負責從其他扶輪社收集並管理捐款。這將使得處理計劃申請書更加簡易快速。